價值觀不合吧
[愛情調查]薪水全部給“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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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推,結婚前還是各付各的,互不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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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是要笨一次
不如趁沒錢先笨 -
不一定要這樣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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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誰比較會理財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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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未婚 女未嫁
結婚後再來算! -
女朋友不ok,老婆的話會,交給女友的不怕她拿你錢去貼其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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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把錢給別人未來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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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吧,女友也要工作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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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喜歡使用女朋友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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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隨時給你綠帽
無謂失人又失財 -
等結婚了再來討論給不給 女朋友未必走的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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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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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用全部給,反正出門也是男生付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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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給女朋友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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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其實不好,以我過來人經驗來說,當兩個都有工作時,得到薪水一定都是自己保存,然後出去能用AA制,到了重要節日也能用自己錢來慶去對方,而且有時候花錢不要斤斤計較,兩人互相付錢都是為了愛對方,而不是很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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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種話只是想展現女生的控制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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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行為真的很危險…法律上沒任何保障…一無所有的機會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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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这么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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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要吧,太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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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不要全給 因為你不知道是否會突然需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