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2024年了還在問這種骨灰爛問題 下去吧
這TM叫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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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我努力看看,不行就退休,
說的我都胃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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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館長 也行吧 , 看你自己 , 大不了就是像阿櫻 , 時不時快閃 , 也可以在休息室聊天打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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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超好笑~
但台灣司法真的堪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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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這不是館長之前有演示的奪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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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今天看到的第一個笑話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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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奪到鋁棒 手先被打凹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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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我看醫生看完有沒有好一點,不然就要開始找接班人了 ,
紅藥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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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館長 0.0那麼悲觀的嗎…
別…雖然我沒看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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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科普知識才知道,自我防衛只能成立在對方還沒打到你的時候,或是打到你瞬間反擊
後面發生的都容易不成立在自我防衛 -
@404
不好意思阿,體諒一下病友我是都在睡覺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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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館長
很體諒阿 , 但總是看到病友自己挖坑自己跳…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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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至少看得出我是被陷害的(似乎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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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館長
很多時候都是自己挖的啊?!(勉強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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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阿對手就一直用你這張牌我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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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館長
那你可以選擇…算了 , 應該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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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我可能得把自己關起來或是遠離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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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館長
應該也是躲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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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法律你敢信 法官都不知道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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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在對方還有攻擊能力的情況下不致死都不該叫防衛過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