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 咦 好像哪裡怪怪的! 美國男子陪女友逛商場遇槍擊案 隨手掏槍擊斃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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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太剛好 而且12人也太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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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是拿著槍 然後頭套就戴上了…
重操舊業了 富蘭克林 - 
路人槍法就這麼準 神奇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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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允許槍枝買賣的一個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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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也有看牙醫遇到搶劫的 直接從牙醫床下來掏槍朝嫌犯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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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原來那麼恐怖,想到我之前去美國出差還常常跑去賣場逛街,還好都沒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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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huang 台中已經連續兩起了…出門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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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見義勇為吧 可是還是要罰私自帶槍出門的錢 各算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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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合法持槍,雖然於法有據,
但總不免讓人感到不安,就像是有些人開車
車上總是放了一支球棒,誰知道是用來幹嘛的 - 
突然想到電影艋舺的某句台詞,你今天不弄死他,明天就會被他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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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 你很勇喔 厲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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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沒開放槍 可是黑道都有槍
感覺很沒有安全感 - 
槍手也太掉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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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今天運氣不好 提早遇到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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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證明了槍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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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太準 有膽識 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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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有帶槍爾且槍法夠準 要不然會不會輪到他被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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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槍枝氾濫 出什麼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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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命還是比較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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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不夠只能下去了,真的算槍手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