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各個傷警事件 各位覺得如何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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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還是先教好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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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察認錯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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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用槍原則可以更改一下 但感覺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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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備的部分真的應該每一個派出所都要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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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覺得大家說用槍用槍
警察不是白癡 真的有生命危險他一定會掏出來開 管他媽甚麼報告
上次那次事件真的就是沒有想到會這樣
真的危機的時候當然是保命或救人 誰會想著後續的麻煩 -
槍不要在當裝飾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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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警事件其實也並不多 增加警察權限只會變像美國一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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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時候該開槍就要開槍
不然死的就是自己 -
給予警察權力沒問題,但當一群警察把手無寸鐵的無辜民眾壓在地上磨擦的時候
甚至帶回警局性侵。
又是另一個問題
懲處卻只有輕輕帶過,還栽贓民眾攻擊員警導致紀錄器畫面損毀。只能說,權力給多,能給予警察方便執法。
但處罰增重,又說是限制警察執法。要改的可多的了,但台灣官員大家都知道平常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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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械使用條例只要不修正 傷警事件只會多不會少 用槍時機規定太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