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球場就是一個笑話
我支持同婚,但我認為…專法實行的不夠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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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專法規定,同性若要結婚,必須搭配一位異性,這樣就不算出軌了。
其實,『真愛』是不需要用一張紙來証明,婚姻的白紙黑字,只是給彼此一個保障,以免將來人財兩失,什麼都要不到。
即便是同性,也會需要這樣的保障,因此‥真愛真的存在嗎??
如果可以搭配兩個同性戀帥哥給妳~妳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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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種權利 婚姻關係在民法上是有很大影響的 真的乾真不真愛沒關係ㄟ 然後什麼配一個異性真的笑死 還要幫你付錢有夠可悲 還可以解決對立… 社會風氣早就沒什麼人在歧視同性戀了 只剩你這個恐同的處男還在幻想3p而以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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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神者 在 我支持同婚,但我認為…專法實行的不夠周全… 中說:
如果專法規定,同性若要結婚,必須搭配一位異性,這樣就不算出軌了。
你這樣不是在強迫同性戀不要結婚嗎= =
憑什麼兩個人要結婚還要硬塞一個第三者進來這段關係 -
@屠神者 搭配兩個同性帥哥我願意啊,但是他們不會跟我發生關系那我就不願意了,除非真的有本事把他們弄直,不然同性戀真的不會碰異性,我也是有男性的同性戀朋友,我也問他過關於兩性的話題,他認為真的同性戀對異性就是沒感覺,就跟你看到一個男生裸體在你面前,你會有反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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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聲明,我沒有歧視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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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神者 嘴上說沒有但身體挺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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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啦 歧不歧視不是用嘴巴說說的啦 而且到底哪裡有對立 但單方面的討厭而已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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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神者 為了那些不同意的人你最後選擇的還是犧牲掉同性戀者的權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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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神者 在 我支持同婚,但我認為…專法實行的不夠周全… 中說:
如果覺得不滿意,可以申請換另一組同性家庭,這樣應該可以吧?
而且你說不滿意可以換申請另一組,那請問他們與你發生不合意性行為時,是否同屬於意圖強迫他人違反個人意願?你說搭配兩個正妹,那都不給你解決生理需求你是可以的?不是想要多人就可以這樣合理化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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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議題外國處理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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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這樣討論下去,會不會被移到其它區? 我還是想在『時事台』討論這個議題。
女對男男,確實很難‥
男對女女,反倒容易‥或許,當時只是為了贏得黨內初選,所以在倉促的情況下通過專法。
有沒有可能在過程中,有立委提出和我一樣的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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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有比我提出的想法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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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神者 在 我支持同婚,但我認為…專法實行的不夠周全… 中說:
女對男男,確實很難‥
男對女女,反倒容易‥你都知道這個那不就是在侵害人權嗎?如果法律搭配你意思是自願那我沒話說但關於你說
@屠神者 在 我支持同婚,但我認為…專法實行的不夠周全… 中說:
因為孩子需要父親(母親),在外人看來‥才是健全的家庭。
所以為了不讓外人,指指點點說閒話,造成孩子的困惑與各方面的影響,這麼做才是對孩子 以及 社會整體 好。
是不是歧視同性戀?你會這樣說是不是你也這樣認為?
@屠神者 在 我支持同婚,但我認為…專法實行的不夠周全… 中說:
有沒有可能在過程中,有立委提出和我一樣的想法呢‥
你的想法在我眼裡根本只是想要滿足特殊生理需求而已,同性戀結婚可以領養小孩,為什麼一定要生?而且人家同性戀就不會想跟異性發生關系,是要怎麼解決少子化?這道理就跟你是異性戀你會想跟男生發生關系?
如果哪個白癡立委提出這樣的說法保證被抗議下台… -
關於孩子的部分,只是轉述反同婚的看法,雙方都各持己見,一切都只能交由時間來証明。
我可以轉述雙方的意見,也試著提出對雙方,以及社會大眾,都能接受的方法。
同婚屬於專法,專法的意思等同以特別人看待,只是為了討好與安撫兩方而已,如果不是為了討好雙方,何不乾脆納入民法,何必要用專法。
同婚領養小孩,不知道是否有育兒津貼等福利,如果沒有這些福利,不也是不把同婚者當普通人看待。
為了不讓人誤解為滿足個人需求,我修改成男男對女女,一個家有兩個異性戀男性 和 兩個同性戀女性,這樣可以有生育補助、育兒津貼等福利。
這樣我就只好選『白眼女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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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底看了甚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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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破口
猴痘人遊行 -
你都說是專法了,那先看母法 ~ 憲法,
憲法沒有定義,家庭組合和婚姻配對,
所以他們有他們的自由~
就如你有自由發表
認為一對同性婚姻家庭,應該搭配一位異性戀的異性的意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