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2024年了還在問這種骨灰爛問題 下去吧
說實話我想賺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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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稉種杖棏根 雖然很認同你的講法啦
但禁止錯誤不是違法性錯誤
我記得它在罪責層次XD -
@no-ren 我們都是文明人,沒有言論圍剿,也沒有輿論砲轟,都是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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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aaa 違法性錯誤就是指罪責層次的阿~~就是因為這個名詞太容易誤導讓很多人以為是在「不法層次」中的違法性,之後才比較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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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稉種杖棏根
好像慢慢回想起來了
不過笑死,我還是第一次上網找資源找到跑去翻刑總XD -
@陳aaa 笑死,我上學期剛讀第一次,還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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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就訂在那 給機會已經很好了吧
我之前新手也不知道 是整個帳號被刪掉
沒刪文讓文章繼續流動已經很仁慈了吧你新手駕駛上路違規
你會跟警察說你新手上路
不知道違規了 不要開罰單嗎
如果會…那我服了
但終究還是要吃罰單。 -
@阿麻麻麻 對,這就是中華民國刑法第16條所述:「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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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桃 乾,泥好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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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aaa 我記得國考好像蠻喜歡用這種很相似的名詞來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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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稉種杖棏根 這邊是律師群喔 路過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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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稉種杖棏根
只能用白話一點的來比喻了
看了上面打的長篇大論就是沒重點1.違規了但不知道自己違規在哪不去看板規
2.覺得要告知違規在哪 但不是告知了嗎
3.沒被刪文反而覺得內容被更改很奇怪那不要違規不就沒事了嗎
不太懂為什麼要糾結這麼久
還是這是在賺聲望炒話題的開端… 有點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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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稉種杖棏根 好吧,可能年代太久遠忘光了
但對於法律新生的建議
只有快逃…
這點在大2行政法你會感受到被教做人XD -
@陳aaa 我大概能明白,行政法雜七雜八的~~又要背釋字又一大堆分類 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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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麻麻麻 然後扯到管理員如何如何,還談到「福利」跟「金錢」他,看起來是沒get到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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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稉種杖棏根
這點就很不解呀😂
我也是過來人被懲處過
但自己違規在先就當作警惕自己去詳閱板規
每個人都有新手犯錯的情形
但不是理直氣壯的跟管理員對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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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麻麻麻 就人多必有xx吧…
之前在舊站也遇過一個
那時 給人倒讚還沒聲望限制
他拿到的倒讚只能說壯觀現在就可惜了
不過有好有壞吧 -
@櫻稉種杖棏根
對啊,每天觸犯到板規的人很多
被懲處的人也很多
第一次看到沒被懲處還能長篇大論
很好奇就點進來看完了…
但就是 沒有重點。 -
@陳aaa 這個我也看過 真的是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