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eem to support JavaScript. As a result, your viewing experience will be diminished, and you have been placed in read-only mode.
Please download a browser that supports JavaScript, or enable it if it's disabled (i.e. NoScript).
我走路都沒在管的 有斑馬線沒號誌我就走 還是要注意來車啦
當路權是我的我就走 不讓有種就撞過來
反正看路最重要不要無腦衝
車本交通,已經惡習難改了
台灣駕訓班也沒教到這個 感覺要從上頭去改 但現在好很多了
但右轉車很容易卡半天
這種情況短時間很難改變~必須從小時候就開始教育交通安全觀念~台灣現在還是8+9太多
是有明顯感覺有在改變啦 自己再開的時候也都會特別注意
反正開車的禮讓行人就對了
自己有遵守就好,不用管他人
爽
要轉不轉的還一直打方向燈
陳
騎機車熄火就順便拔 開車因為通常還有其他東西要拿比較容易忘記
應該就是戴到壞再說
W
16高一就在騎了,其實不違規不北爛也還好,沒被開過無照
允許賣排氣管,但買來裝就要開罰,什麼鬼島,改裝車文化要是有日本的一半就好了
酒駕喔,7414吧,台灣法律永遠保護壞人
只要不吵其實都還好
月
修法把應注意未注意拿掉,這樣其實上去也沒甚麼問題,就各安天命吧。 排除人的素質…重機爆胎,打滑之類造成高速人飛出去被後車輾斃的這種,不能算在後車駕駛的問題,這樣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