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國民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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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看到廣告說未來一般的草民也可以去當重大刑案的法官 ?
如果有被選到來當台南殺警案的草民 應該連證據都不用看也可以直接無條件判死刑吧? -
去當陪審團的 還是要討論投票才可以 不能直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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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畢竟制度是讓國民法官參與裁判,不是都由他們判,審判的過程中,還是有職業法官參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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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只是提供意見而 審判還是要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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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想被抽中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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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3031-user 不是喔,國民法官也有權投票,決定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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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知道阿 怎可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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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國民法官其實在台灣應該滿難的,多數人太容易被情緒左右而喪失理性思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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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同意樓上
我覺得以目前台灣人的素質還不適合做這個
能理性思考看證據說話的人少之又少
大多都是主觀認定或是很容易就被帶風向 -
是有聽說 但不知道到底有無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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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這在台灣推不太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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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可以知道平常人跟自己的想法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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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沒有想像中的簡單, 面對重大案件大家的情緒都會投入太多
有可能沒辦法站在客觀的角度來給予宣判
雖然大家常罵恐龍法官, 但各位他媽立法的是那些立法委員
請他們修法加重刑責才是重點阿 -
聽說到法院後所有的證據都會看到 光是要看受害人屍體肚子打開的照片 很多人都要看到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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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專業法官的判法為主。投票完後,就算你不同意,出了法院,也不能談到內容,等於外人會覺得你們國民法官同意法院法官的見解。換言之,是種綁架民眾為司法系統背書的做法,很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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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只是意見提供 但意義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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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特別去了解 但感覺台灣人都被媒體帶風向 根本就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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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度通知失智人瑞擔任國民法官 家屬大嘆桃園地院好離譜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75171人瑞國民法官?司院:社會經驗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428167 -
剛看一下
發現跟當初討論的有很大差異
當初只有討論要陪審制,還是提供意見沒權力現在的規定如下:
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條件是- 針對本刑最輕10年以上犯罪
- 因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事實
由6個國民法官+3個職業法官判案
有罪必須符合兩個要件- 總共6位法官認為有罪
- 必須至少1位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認為有罪
量刑與死刑部分
- 量刑要5位以上同意
- 死刑要6位以上同意
殺警案應該就符合
看起來制度規定的是不錯
但重點是國民素質
怕有些法官會帶風向還有怕隨機抽取的國民/職業法官
可能會不夠隨機就靜靜看台南殺警案會怎麼判
就能知道國民法官制,能不能反映民意
還是會被職業法官帶風向畢竟職業法官1票抵兩票
發言權也比國民法官大得多
想要國民法官閉嘴想必方法也是一堆 -
我覺得在台灣那麼民智未開的地方推動這個是要來敗壞司法的吧
畢竟台灣民眾一堆
“六法全書:唯一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