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都快吃不起了
國道警官公廁性侵15歲少年 遭羈押禁見+2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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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邱中岳/台北報導
國道警察局國九大隊1名2線2星警務員,驚傳在9月初透過網路交友,認識1名15歲的少年後,竟然將男童約出到北市一處公廁,並在裡面涉嫌與男童發生性關係,事後男童返家告知父親,整起事件才曝光。
▲鄭姓警務員涉嫌約15歲男童,在北市公廁發生性關係得逞。(圖/資料照)據了解,27歲的鄭姓警務員在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服務,被指控涉嫌性侵15歲的少年,男童返家後告知父親,父親盛怒之下到派出所提出告訴。警方12日前往鄭姓警務員家中搜索,在家中電腦查到多名男童的不雅裸照,甚至還有互傳私密照的對話紀錄。
鄭姓警務員初步坦承與男童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有性侵,轄區警方已依照兒少性剝削將鄭姓警務員移送地檢署偵辦。國道警察局15日下午發表聲明指出,2線2星的鄭姓警務員目前服務於國道警察局第九公路大隊,鄭員涉嫌性侵少年後,12日遭台北市警方逮捕拘提到案,並於13日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國道警方指出,鄭員身屬中階警官,執法人員知法犯法,經法院羈押已嚴重影響警譽,國道警察局緊急在13日21時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決以鄭員記2大過免職,至於鄭員任期內,曾經擔任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的前後任兩名大隊長,則因內部管理鬆散遭記過1次處分,第九大隊的駐區督察,則遭記申誡1次處分,國道警察局長楊春鈞則報請警政署自請處分,國道警察局強調該案發生後絕不護短,依法嚴懲汰除,以維警譽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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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奇,男男怎樣性侵? 口交~說的過,隨機的肛交…不會有大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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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過不了多久 就會有私刑正義的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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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平 性侵不一定是插入,只要是違反受害者意願接合都算性侵(強迫受害者幫自已,或是自已幫受害者都算)
個人違法,結果連帶處分那些隊長、長官有點莫名奇妙,連國道警察局長都自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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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倚聽雨 在 國道警官公廁性侵15歲少年 遭羈押禁見+2大過免職 中說:
@華平 性侵不一定是插入,只要是違反受害者意願接合都算性侵(強迫受害者幫自已,或是自已幫受害者都算)
個人違法,結果連帶處分那些隊長、長官有點莫名奇妙,連國道警察局長都自請處分…
也對~,但新聞中有寫到 鄭姓警務員初步坦承與男童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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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平 性關係一樣不一定是要插入,他可以用口、用手、或是用腳(?)也算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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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倚聽雨 在 國道警官公廁性侵15歲少年 遭羈押禁見+2大過免職 中說:
@華平 性關係一樣不一定是要插入,他可以用口、用手、或是用腳(?)也算的~XD
朋友也在高速公路二隊,薪水6萬多,
為了這種事,把鐵飯碗給丟了,真的是傻眼~ -
@華平 因為"少年"是有錢也不好處理的性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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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平 如果是女警的話,那個男生會報警嗎?我是會選擇抱緊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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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杰哥真的是最恐怖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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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他的上司與前任上司
真的蠻雖小的 遇到這種連坐 -
所以說阿 你用考試制度進去的人不一定就是好人,更多的是利用自己的職位去幹更多不正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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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面也是很雖 如果他不是用利用職權乾上司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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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Jin 如果是女警,那劇情就不一樣了,因為實施性教育,女警可能會得嘉獎記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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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LO 真的,有職權關係,一不小心就被反栽贓,少年援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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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夠噁心 嘔嘔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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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z 的確很倒楣~
但當警察的朋友說,這種懲處都是象徵性,只要不要太黑(表現不好)
事後都有其他功績嘉獎,可以抵消~ -
@華平 可以抵銷的話就好,不過還是很幹吧,畢竟又不是每個主官或以公司上司來說,一定要知道每個人的私人行程行為,這屬私領域到底要怎麼防,又不是每個人都POA有那個美國時間經營每個人際關係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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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太扯……我真的無法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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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太誇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