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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我們會嚴正檢討積極改善
應該是罰太輕罰不怕 唯一支持死刑
因為賺大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
會躲避法律鑽漏洞的都活的很滋潤
根本抓不完 警察也會心累
台灣法律沒用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半夜在那邊鬧,警察來只是勸導就走了,然後繼續鬧,呵呵
恐龍法官一頓怎麼可能抓得完
雖說是犯法才得到的 不過才二十歲就有二十桶金是真的有點強
到底誰會怕 判那麼輕關幾個月就好 有錢的請個厲害的律師緩刑都可以
因為抓了一下就被放 所以才不怕被抓
這是法律的悲哀 不是法官的鍋
一律先送去柬埔寨
賺這種錢 良心不會不安嗎…
看來教育真的出了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