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關,怎麼有這種人
台湾的法律为什么有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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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ega-Lee 你可以去試👀👀,給我們增加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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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出錯也是可教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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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只要不是鬧到國際的幾乎都判可教化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可悲 -
完全守法出車禍都有責任了 誰還要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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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沒有所謂的可教化
那只是量刑的因素之一
但不知道為什麼一堆人要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啦有期/無期是自由刑 死刑是生命刑
而台灣所沒有的新馬地區鞭刑是屬於身體刑
那麼就輕重程度來說是自由刑-身體刑-生命刑
換言之 生命刑是最後非必要不會用上的手段基於人性本善的出發點
法官是該相信任何人都有改過自新的可能
可是民粹嚷嚷的死刑是完全剝奪這個可能性
一般民眾真的知道死刑定讞的心理壓力有多大嗎
更何況 若是最後發掘真相是冤獄一場呢
已逝之人的命該如何回復原狀?雖然講這麼多發生事情一般民眾也是照酸啦
倒不如好好檢討台灣在****教育跟犯罪防治的制度
像是因為強制就醫的部分很少著墨
刑度方面是否在自由刑與死刑之間有增加身體刑的必要
這些討論都比是否可教化跟為什麼不判死刑來得有意義 -
因為台灣出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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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台灣法律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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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才有紅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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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司法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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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平凡判死刑會被西方國家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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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有可教化阿
越嚴重的法漏洞要越多
不然權貴的特權要用在哪?學法的只會噴民眾民粹
永遠不會檢討自己的判案品質
連法律的形成都不知道,還整天噴刑法沒有穩定社會功能 -
因為是罪犯的溫床啊 殺個人跪著道歉說都是喝酒還是怎樣恍惚 關個幾年出來又是一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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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的法律(不只台灣)都很爛,我覺得討論可教化感覺沒什麼用,它還是繼續照著時間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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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病的思想教化他犯案前的教養都不見了哪來的教化 阿不就之前的老師都要抓出來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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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其實根本不是法律的問題 是法官有問題 法治界有條無形的定律叫自由心證
就是國家刑期定在那 法官檢視過證據及口供後 讓法官憑論理跟經驗法則判斷事實的真偽 不一定要依照國家定的刑期走
如果是殺人 死刑只是最"重罪" 並非必要之罪刑撇開馬來西亞這事打個比方,今天小明殺人被抓 ,物證找到,死者身上也驗出小明DNA 只有這些證據
你會怎麼判小明? 判他死刑? 你要如何確定人是他殺的,即便確定殺人 殺人總該有理由
假設理由是,小明長期被死者毆打虐待 最終小明受不了了選擇殺人
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判? 這就是自由心證 判錯判對 都是你的責任
沒有人想成為被害者 也沒有人想成為加害者 但事情發生了是該面對
而被害者要想辦法提出更多能讓加害者被從重量刑的證據
好讓法官判決的方向能夠更明確 而不是只會怪罪法律
所以別再說法律爛 法律根本沒問題 是法官思維有問題 -
說法官收錢的快笑死,這些該判死刑的人基本上都沒什麼錢,法官是跟鬼收嗎?
你說經濟犯還比較有可能,但是經濟犯基本上不會判死,跟可教化也沒關係 -
其實很簡單,因為直接把人死刑並不能完全的改善社會,而且也不是所有死刑犯都是可教化的,不要被新聞的一些標題騙了,很多時候完整的判決書後面都有寫前提或是一些備註,但是新聞記者可能沒有讀過法律,所以標題亂下,所以看判決書是最準的,很多殺人犯都是跟社會脫節的人,全部都直接死刑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因為都跟社會脫節或是沒有希望的人,會去在意死嗎? 問題應該是如何去解決跟社會脫節這個問題,直接死刑只能解決暫時的問題,無法完全遏止這種事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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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be-Liu 終於看到理性的人了,大家都在探討直接死刑,都沒有人在思考為甚麼社會會讓人去做這種事情,只能說大部分人都覺得解決出問題的人比去解決問題還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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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可教化那些人應該鞭刑讓他們真的可以教化,可惜台灣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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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皮皮 這個也不失一個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