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e-Chan 一律建議旅遊平安險,然後不要亂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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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有精神疾病,從小時候他發病會打駡我們和我媽,四年前我成年搬出去之後,他又打我媽打到法院判離婚,今年8月的時候他又打我兩個弟弟,後來我們決定不忍了,報到警察局跟社會局,現在還在處理保護令跟監護權目前只開過一次庭,重點是我爸他有精神疾病開庭的時候他一直拿這個去堵老年女法官的嘴,而且主要出事是我兩個弟弟法官也不給我講任何一句話一直去問我小六的弟弟然後說這是小事,開庭後我爸回去一直電話留言跟我說‘’我有病會做出什麼我不知道,不要逼我 等著看‘’ 而警察局那裡沒出事之前根本沒辦法去找他們 我怕出事之後又來不及 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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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当务之急是可以考虑先搬到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去,然后多咨询一下律师看看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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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成年,那你今年應該有24了,可以先搬出去避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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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可以跟社會局申請緊急安置嗎?人身安全重要!爸爸這樣講,可能構成恐嚇罪!
不是精神疾病犯罪就不會被關!請見刑法19條,重點是犯罪行為當下是否有對此罪行後果判斷的辨識能力
社會局社工電話一直打就對了 -
你確定這東西要來這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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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一直都是消極的 打113比較實在 申請緊急保護令為優先 有語音訊息可以保留
有精神疾病反而更容易爭取監護權 保護令成立以被害人證詞為主 所以那個女法官才想搓湯圓省事 你爸也是把精神疾病當萬金油亂喊
你成年了至少也要硬起來反擊回去 最好能給他肉體上的打擊 反正家務事警察跟法院一定也想搓湯圓 給醫生醫好後再打一次
精神疾病只是不容易被定罪 而當下的行為如果加害人有自主判斷的能力 依然會被法官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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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警察局報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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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報案了也有緊急保護令,但保護令這種東西出事才有作用,我是自己租房子住,但我弟是住娘家,我怕他們給我爸發病蹲到出事 ,有保護令也不可能挽回生命,我這樣跟110講也不理我,我當時去找議員來了解他打給所長,所長客客氣氣的然後掛完電話又叫我不要去煩議員 113有在協助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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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那裡只開一次庭,女法官沒給我說話 這網站很少用,我本來是要發時事,反正我弟真的怎樣,我就會對我爸怎樣,希望平安一點這樣我永遠不會出現在社會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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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建議自己偷偷搬離了 不定時炸彈在身邊真的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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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帶你弟偷偷搬離
身份證健保卡印章之類的記得帶走
如果有銀行存摺的話 其實不用帶
多半你爸有他們帳戶的密碼之類
錢存進去也只會被他領走
你再幫他們另外開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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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絕的做法
去辦理「拋棄繼承」
以防以後他搞的自己負債累累什麼的
麻煩找上了你和你弟弟們 -
我沒有這種經驗
但是希望你跟你的家人可以健康安全 -
保護令的限制範圍也有差別,只要違反任何一條就直接報警,看是要拘留還是送醫再給他們判斷,多爭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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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走,好好保護你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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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只有一次,相信自己的決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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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直接連夜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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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弟弟先搬走吧 不然就是你搬回去等你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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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搬走 離開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