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要看路口,可能有些路口適合有些不是和
舉手過馬路 增加能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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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低著頭滑著手機就阿彌陀佛了 還舉手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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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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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亂過馬路才要舉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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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實會被當成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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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政策都當所有選民是破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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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國之才的想法真的異於常人
行人過馬路之前要看好
車子該停該讓就要做 不然不知道要撞死多少人 -
行人還是睜大眼看路況最實際
台灣的駕駛觀念真的太差了 -
先改善人行道環境吧,台灣道路有人行道的比例少的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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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小小孩 我會贊成ㄟ 如果小動物也會舉手也許路殺就不會那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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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覺得這個動作很白癡,沒長眼的並不會因為這個動作突然就看的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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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用 有些目小照樣給你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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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後還是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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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走在斑馬線還舉手感覺很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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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有人舉手過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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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團購閃光燈
開燈過馬路 增加能見度
車子要開過馬路本來就要放慢速度 注意行人 -
@yoyoMAN 或許過沒多久就可以獲得黑白相間衣服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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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有這習慣欸
但會自己看車流量過馬路 -
舉手???除非是警察或是導護媽媽那種 手一舉起來就很多人那樣,不然現在人會以為你在耍白癡然後直接衝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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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這樣有點恥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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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計程車就衝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