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要看路口,可能有些路口適合有些不是和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4 未禮讓行人
-
這就是台灣 有辦法嗎
-
我也被開過重點是人還沒到我這
還在對向的斑馬線上就被開了一張
蠻莫名其妙的 -
現在這條法規真的是很難適應
-
現在最重視行人過馬路
正在風頭上還是要稍微注意 -
超好笑現在走在路上在馬路前讓機車先過他也不敢
-
現在看到有人過馬路就先停了, 管他有多遠, 免得被拍照!
-
等每個路口都有科技執法 這才有意義 乾脆鼓勵大家過馬路前先打開手機錄影,邊錄影邊走
-
在臺灣過馬路自己還是要當心
-
我覺得法規尚不成熟,被取締的人也不會認同吧
-
都是一時的 風頭過了又回復當初的樣子
而且現在有點矯枉過正了 -
不合理開單感覺可以去申訴
但不得不說台灣駕駛習慣真的滿差的…
以前常常就走在斑馬線車子離我不到10公分過去 -
這個起頭是好的 但是到後來變成綁架了
-
這個法規主要要看人
-
沒辦法 就算有那種白目新人 過馬路嘻嘻哈哈不然就低頭滑手機 不然真的很想撞
-
一直被報導相關的
最近開始越來越嚴格 -
現在沒停
在紅燈後面馬上會被攔下來開一單喔 -
看著路口一堆轉彎車塞在那,過馬路行人還在散步跟划手機…矯枉過正…
-
科技執法是距離行人要在斑馬線三條槓槓以上才安全
-
現在變成行人陷阱了 一堆車都離超遠
-
有時開車或騎車碰到過馬路還邊走邊滑手機的真的很煩,不過當角色換成你是行人的時候真的會希望汽車停下讓你,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