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來心情不錯的,看到這個我心情不好了
搭訕與性騷擾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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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影响别人情绪了就是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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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啟 判定性騷擾要有4個要素「性」、「主觀」、「客觀」和「權力」。
行為或言論必須「性冒犯」或帶有「性暗示」。「主觀」的部分,則是看這個行為(包括肢體或語言)會不會讓當事人不舒服,或讓當事人覺得被冒犯。
不是一個行為或一個字眼就一定是性騷擾或一定不是性騷擾,應該放到某個特殊的社會情境底下,這個情境裡決定這兩個人的關係是什麼。
《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第2條:性騷擾的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的背景、環境、當事人的關係、行為人的言詞、行為及相對人的認知等具體事實。 -
說話的藝術很重要,雖然可能還是要看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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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可能佔80%吧XD 畢竟第一印象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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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舒服就是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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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帥真好 人醜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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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說一 無關帥醜
基本上有身體接觸或帶有性意圖的行為基本上就是性騷擾了
畢竟沒有人想被不認識的人摸到什麼的吧 -
聽女生說搭訕目的性讓人感覺很強
再來就算交換聯絡方式 怎麼彼此更加的認識也是個問題
不如參加活動還是興趣社團去認識朋友自然些 -
盡量簡單說明,不要打擾到對方,不要多過的肢體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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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硬聊,自己要知道對方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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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醜絕對是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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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的人是搭訕
醜的人就是性騷擾 -
你好,可以認識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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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長得帥就是搭訕,長的醜就是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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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對方單純驚豔到而想認識對方
跟以獵物角度來看待對方 差很多 -
只要人帥人美都不會有這種問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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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想去思考這種界定,因為太難了,今天就算被告法官判無罪也是無事找事做。
而且現在病態的一堆,寧願在夜店被上也不要在路上被搭訕。私下女生聚在一起都講得很難聽… -
在於要臉還是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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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對方不舒服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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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長得太醜就是性騷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