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最近事情也不少阿:)
行人闖紅燈也要讓~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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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已經看到一堆影片路人在耍白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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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號誌可以讓,闖紅燈誰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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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去上海玩,汽車禮讓行人比我們還勤
闖紅燈的只能說無解 -
雖然不合理 但確實好像也是該禮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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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怎樣碰到路人就是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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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規定 又不把規定說清楚 搞死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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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路口紅綠燈要改成綠燈行人先走
除了綠燈之外路人禁止通行
黃燈或其他顏色的燈車輛走
紅燈大家都停
這樣會不會比較好 -
個人覺得如果行人有霸王條款
那也要有相對應的法條去治理那些故意停留在斑馬線上的人 -
行人闖紅燈我不讓 我有車牌會被檢舉 但我沒辦法檢舉行人 只能說這些狗官就是想A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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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6000修法賺6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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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些行人真的很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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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標不治本的政策 駕照一樣雞腿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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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政府 路上一堆三寶就算了 現在連行人都可以用這條款當三寶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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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3E問題很大啊
其實不只駕駛要再教育,行人的用路觀念也要再教育
更不用說那些腳痛部的智障官員了 -
真的很不合理,互相照規矩走不行?
闖紅燈明明就是故意的,到時一堆碰瓷仔出現 -
很怕有些闖紅燈的然後急殺來不及會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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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規 一出來 一堆路口大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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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一直都是這樣啊
還會有便衣警察隨機抓人 -
闖紅燈也要讓,我要交通號誌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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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白癡政策,禮讓行人變成行車地獄有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