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一句話現在要判死刑比我中1千萬彩票還難
行人闖紅燈也要讓~霸王條款~
-
政府真的越來會賺了ˊ
-
闖紅燈要讓真的太過了 平常當行人時間比較多 我也覺得這個太誇張
-
覺得有點過頭了⋯燈號應該才是第一優先
-
就是變成行人最大 但是感覺很快就會修掉了
-
真的搶錢搶瘋了
-
這規則好像被濫用了
-
感覺應該要再完善一下條款
來約束部分不守規矩的行人 -
如果是斑馬線,這霸王條款一直都在吧?
其他先進國家也是這樣,斑馬線有人就是要停下來
但你也可以按喇叭警告他
當然最好是現場有警察,會直接開行人罰單 -
不會修法就不要亂修 修這什麼鬼法
-
條款溢出就有一堆人在斑馬線不走
-
之後就會有人在斑馬線上碰瓷
-
從小養成闖紅燈習慣,長大才哭車不讓
-
@WhiteOXO 多開車少走路這樣被撞死的機率就降低了
-
@public 本來就要讓啊!不然你要撞死他喔?
-
家中有家人明明就停下來讓,看對方沒有要走的意思,結果還被開單 ==
-
對方沒要走,你還是不能過
就是他得要過去,不然就是行人要自己退回路口,而不是待在斑馬線上 -
這很正常吧在台灣就是行人最大非常可怕的
-
禮讓行人本來是好事,可是連闖紅燈都要讓,如果是走斑馬線就算了,看過有人是穿越分隔島在過馬路的
-
就很粗糙阿 單純只是因為太多人在靠邀才臨時推出來的
-
爛法規 一堆人利用這個法規給我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