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一句話現在要判死刑比我中1千萬彩票還難
行人闖紅燈也要讓~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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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粗糙阿 單純只是因為太多人在靠邀才臨時推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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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法規 一堆人利用這個法規給我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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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行經路口或行人穿越道都會減速
但這也不是讓行人肆意違規的理由
前幾天晚上才遇到一個闖紅燈的行人
不就還好有收油 -
乾脆改成台灣人不准有交通工具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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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過馬路,汽機車也沒有讓真的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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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啊 開車的下來走路也是個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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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路口真的很不方便讓,像之前西門町,每次要右轉六號出口那條路,行人的又慢,後面就一直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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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嚴格立法的都不做,只會立案這種搞死一般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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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車堵住 繼續塞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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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人一定禮讓真的會造成更多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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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也蠻多為了閃闖紅燈的行人 結果車禍自摔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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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矯枉過正了
怎麼能有這種爛處理方式 -
不讓難道選擇撞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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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大家又對路人反感
修法讓汽車路權又變大
計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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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伺候過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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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有唯一的平衡,只能依當下時政做改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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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怕遇到闖紅燈 讓他過 導致自己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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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行人闖ˇ紅燈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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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非禮不持續10秒不算非禮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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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繼續看下去 有一天禮讓闖紅燈被後車撞死算誰的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