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一句話現在要判死刑比我中1千萬彩票還難
行人闖紅燈也要讓~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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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款也不是現在設的,民國95年就有了,現在是把罰則提高。不管法條怎麼訂總有人會不滿,總覺得會如何如何永遠不可能讓大家都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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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線闖紅燈就真的有點扯
但最多的還是台灣真的很少在禮讓行人吧 -
塞到爆 而且說實在我是行人我還會不由自主加快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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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本質是開車遇到斑馬線本來就要多留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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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斑馬線通常都在路口 在路口多留意也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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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一個紅綠燈要轉彎過沒幾台…大家都怕被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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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道路禮讓行人,就從這邊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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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配套措施沒有規劃好 一堆路人都會故意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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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行人違規除非警察在現場不然根本超難舉發,汽機車只要有個行車紀錄器就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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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不行 我覺得是教育問題
罰則問題我覺得是其次 -
這問題最近超常看到 一堆行人都不怕死。挑那種直行車綠燈的時候過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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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越來越奇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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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設計那麼差 出事就立照相 區間 罰錢 怎麼不是先改善道路設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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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太多問題要解決了 但首先不得不承認這麼雞掰的條款出現後 你就算罵你還是得乖乖讓 在控管不讓行人這件事上 確實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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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條款後 行人路權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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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霸王條款 道路更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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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行人可不可以獨立一個紅綠燈 就他們在走的時候任何車子都是紅燈就好了 不然一堆白癡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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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專用時相明明就是很容易做到的事,到底為什麼不改?
學國外都學半套,怎麼不學依車向分道呢? -
其實刻意修改條款只會變成一些想紅的人出來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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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只能自求多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