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新聞太亂了 整天都是那幾個
行人闖紅燈也要讓~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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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善人本交通 不是從交通工具下手 而是行人雙方都要調整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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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駕駛還是要讓闖紅燈的行人 只是事後要開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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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路口本來就會減速
遇到闖紅燈的還是會讓, 但是會幹在心裡
不過要是真的遇到車禍, 肇責的部分行人不應該是霸王條款 -
交通部就滿足一派人但又得罪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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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誇張 如果行人一直站在斑馬線上
我趕時間 我也要跟他耗?
真的瘋了 -
現在就行人佔地為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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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款有夠白爛根本行人的絕對領域ㄟ,每次騎車都要讓那些闖紅燈的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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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扯有些路人硬闖紅燈很容易害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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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無理,超扯的,乾脆不要設置行人紅綠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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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窮了要想辦法賺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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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款好像默默地變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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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找漏洞 行人仗著新法規 闖紅燈過馬路 車子也是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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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都是三寶 苦了貞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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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哪個總統候選人政見是整治交通部不管藍綠白一定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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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得很擾民 有時候雙方要讓不讓的 也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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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這樣的話,要紅綠燈幹嘛,沒意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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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罰則怎麼樣 遇到闖紅燈的行人都會讓吧?
難不成有人會選擇撞上去嗎? -
最近這個規則 越來越變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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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先推一個這麼扯的再收回修正成正常一點的就可以減少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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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鬼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