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都是看GOOGLE MAP的時候
禮讓行人,車子卻不願停下讓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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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到有人說小心被釣魚 行人過馬路揮手示意讓車先過 但是車一過就有警察來開單 所以是連行人要讓都不能被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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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不禮讓同時 順便抓行人違規應該不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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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行人是正確的 但在這之前是不是先教育行人和汽機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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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直接踩出去 看他敢不敢撞
如果他敢撞 我就會在醫院了 -
慢慢走出去,應該是不敢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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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經會罰錢了
真的不讓檢舉就好了 -
就算沒交通號誌行人也要尊重一下車子吧 慢慢走到底想幹嘛 給你方便當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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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罰幾次就會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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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看他多少錢 亂按喇叭真的是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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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被讓是被禮讓,行人還會被要求走快一點。在先進國家讓行人先走是汽車的義務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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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覺得沒被拍不讓也不會罰
手機舉著他們就會乖乖停下來禮讓了 -
一直以來都會讓 遇到看不出要不要過的或是對向車道都不讓 就會卡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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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應該很多車都會禮讓了 感覺還是有一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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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的時候把手機舉起來錄影,被讓的機率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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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讓就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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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一張6000,誰都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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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津 台灣人的交通工具鄙視奇觀XD
開車的不讓騎車的 騎車的不讓走路的
走路的只能幹在心口難開 哈哈 -
我走路都沒在管的 有斑馬線沒號誌我就走 還是要注意來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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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路權是我的我就走 不讓有種就撞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