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點都不擔心,光看舊影片就看不完囉
台灣司法保護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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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應該拿來保護被害者的吧?那網路上講國三生殺人為何要被禁止?
結果政府說禁止肉搜甚至禁止討論否則罰3~15萬元,還點名PTT以及DCARD
那以後小孩知道台灣法律保護未成年的話,那小孩就去作奸犯科就好了啊,沒錢就去搶,看人不爽就砍,反正台灣司法保護未成年 -
可能要大官兒子女兒被統死才有機會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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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被害的不是那些高官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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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dad 確實,我覺得這種重大刑案要比照酒駕辦理,公布姓名照片,以後走在路上閃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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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Y-0 法律一直是用來保護懂法律的人,而不是用來保護好人,只能期盼臺灣司法能向西方國家參考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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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從來就是保護懂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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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在路上不要看小朋友,可能會被他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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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聯盟說的是對的 他絕對不能死刑 憑什麼一死了之 要讓他背負罪惡感 生不如死 想死不能死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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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律真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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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能不能趕快修法,然後看再朔及既往,把這些該死的關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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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地方的司法其實都沒辦法真的完全去介定這些事情,不管是不是台灣,感覺國外遇到這種事情也很難完美的處理,但還是非常遺憾發生這種憾事 :(
比起司法我覺得這些家長才更應該檢討。 -
曾幾何時,台灣又回到了黑道治國的時代,犯人有人權,那腳踏實地過生活的人人權又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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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是給人用的,有些根本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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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最大的問題就是法律有問題,不去罵立法院的立委,跑去罵依法行政的法院。恐龍法官為甚麼能亂判,因為立委在立的法長這樣。 法院為甚麼保護加害者個資,因為法律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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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Y-0
未成年作奸犯科加上兒少法根本不會重判 -
這其實很為難,會保護未成年加害者,主要也是認為他們可以教化,會去改變
如果真的去公開他們的姓名長相,那他們未來就真的會成為壞人,因為沒有人願意收留他們 -
沒辦法,那些人不管在修法或是制定規則從來沒有相關配套,就跟都市完全沒有計畫一樣,都是先做,有問題再補,怎麼補還不是立刻處理,還要經過冗長的程序,要學歐美左膠那套人家也還有資源人力跟配套法律,台灣就會等出事再說,也不考慮基層有沒有足夠的人力,搞死基層不說還浪費大量社會資源,所有的錯誤就這樣一直重複再重複,那些受害者真的死的超沒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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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樓上這麼多位法官
真是很溫馨阿~~各位鍵盤法官~
如果把這些鍵盤力拿去做其他事情不知道多好~
不要凡事都要靠法律解決
這件事情最根本就是社會生病了
彈簧刀 自媒體 這些養成了奇怪的風俗習慣什麼是義氣什麼是意義~~
一堆蝦雞巴的爛兄弟電影~~
台灣反而賣坐超好~ -
一堆立委不知道在做甚麼
刑法早就該加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