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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的權利越來越大 但相對的也安全
這法規就很誇張 阿又不定清楚 也些警察素質也差 我就想開你 你又一件就去申訴 反正它們就覺得妳不會去申訴 你不去申訴他們就多賺一筆
確實要禮讓一下啦 畢竟一個鐵包肉 一個只有肉
讓是讓 但有些真的感覺是太過頭
真的要看處理員警,很多網路上檢舉的也不少沒成立
現在風頭上 沒人會不抓這個
丟1600直接往行人身上開過去
前幾天看到汽車為了禮讓行人急煞 被後面兩台摩托車追撞
當警察的朋友跟我說過 這條就是想抓就能抓 根本自由心證
沒辦法,現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是如此
爽
要轉不轉的還一直打方向燈
W
看需求啊,現在很多好車,但要改裝唯一支持勁戰
陳
騎機車熄火就順便拔 開車因為通常還有其他東西要拿比較容易忘記
不到5分鐘住在附近
允許賣排氣管,但買來裝就要開罰,什麼鬼島,改裝車文化要是有日本的一半就好了
酒駕喔,7414吧,台灣法律永遠保護壞人
只要不吵其實都還好
月
修法把應注意未注意拿掉,這樣其實上去也沒甚麼問題,就各安天命吧。 排除人的素質…重機爆胎,打滑之類造成高速人飛出去被後車輾斃的這種,不能算在後車駕駛的問題,這樣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