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嶔煌」判賠10萬確定

時事台

  •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名嘴徐嶔煌2022年間,公開在政論節目中稱新竹市長高虹安與有婦之夫交往,高虹安起訴求償160萬元,一審新北地院判決徐嶔煌賠償10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認定徐嶔煌言論不實,經過計算後,高院仍認定須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徐嶔煌於2022年11月2日,在全民電視台錄製的政論節目「辣新聞152」中,以手板「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並做出評論。高虹安認為,她2018年任職鴻海集團而認識李忠庭,李男當時已離婚,隔年2人才交往,徐嶔煌身為新聞媒體工作者,卻未合理查證,就惡意說她是「小三」;如此言論造成她品德、操守等社會評價被嚴重貶抑,名譽權受侵害甚鉅。因此高虹安起訴請求徐男賠償精神慰撫金160萬元,並在徐男的臉書粉專公開刊登本案判決全文1日、不得限制閱覽權。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徐男言論不實,須賠償10萬元,至於臉書刊登判決部分則未判准。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徐男拒絕賠償,辯稱他曾經參考自由時報的報導,也曾向媒體人邱明玉求證,稱有「親郭人士」說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曾經反對高虹安與李忠庭交往。不過高院比對徐男參考的報導,發現該報導中並未記載有關高虹安於「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及李男於「2020-2021年離婚」之徐男的字板內容。

    另外高院也認為,徐男雖然向邱明玉查證,也知道邱明玉口中所說的「親郭人士」是誰,但徐男卻未就消息直接來源再為合理查證,竟自行演繹增加邱明玉未曾提及之事項,而發表無證據證明為真實之言論。因此高院認為徐男確實未詳盡查證義務,必須賠償。

    最後高院審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狀況、侵害行為之過失情節及高虹安名譽減損之程度,認為一審判賠的10萬元已經足夠。因此高院9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 話說這個板可以只單純轉貼報導不附上自己的評論?


  • 財經專家 - 徐嶔煌,今晚在年代「新聞面對面」。
    反正,綠媒不提,他就可以厚著臉皮,繼續上節目評論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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