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舉大家最討厭的校規
- 
不能吃泡麵,明明福利社就有在賣==
 - 
不能電頭髮吧
 - 
絕對是髮禁啊 天氣冷想把頭髮留長一點都不行 真的有夠冷
 - 
再校外也不能抽煙==
 - 
上課不可以睡覺==
 - 
強制參加第八節
 - 
早自習遲到罰站
 - 
讀書的時候很討厭這些 但是看到現在過度自由的學生 反而覺得學生還是要有學生的樣子
 - 
7.40-8.25 強制參加早自修 還有4.25-5.10分要上課 不然會沒有那節的平時成績
 - 
以前國中不能穿短襪我傻眼
 - 
燙頭髮 染頭髮
 - 
高中時機車停車棚不能直接騎
要用牽的
不然要罰站 - 
衣服扎進褲子裡
 - 
樓上們到底經歷過甚麼,都是不合法的校規ㄟ,教育部死都不管校方違法的狀況
 - 
校規本來就是訂來讓人討厭的
 - 
冷到靠杯還要穿學校外套
 - 
早自習遲到記警告,朝會遲到小過
 - 
國中禁止穿短襪 有次進學校被門口的體育組長抓 叫我去福利社買一雙中筒襪 花了老子80塊 下課還去他那邊領我的短襪 有夠智障的規定 不知道現在改了沒
 - 
1.學校禁止談戀愛(結果有人搞大肚子)
2.禁止染髮(天生的髮色還被強制染黑)
3.裙子要過膝(減少男生對女生的幻想) - 
禁止談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