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剩打工和睡覺的功能而已
例舉大家最討厭的校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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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們到底經歷過甚麼,都是不合法的校規ㄟ,教育部死都不管校方違法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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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規本來就是訂來讓人討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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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到靠杯還要穿學校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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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自習遲到記警告,朝會遲到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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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禁止穿短襪 有次進學校被門口的體育組長抓 叫我去福利社買一雙中筒襪 花了老子80塊 下課還去他那邊領我的短襪 有夠智障的規定 不知道現在改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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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禁止談戀愛(結果有人搞大肚子)
2.禁止染髮(天生的髮色還被強制染黑)
3.裙子要過膝(減少男生對女生的幻想) -
禁止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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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都會管鞋子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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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帶手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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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穿短襪啦
有夠無聊的 -
限制外觀的都滿莫名其妙
尤其頭髮
根本上的狹隘了多元化觀念 -
升旗阿,威權時代留下的垃圾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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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 髮禁都很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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髮禁時代不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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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12度以下可以穿體育服回校,男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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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規我到是還好 執行的人的問題更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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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一定要跟學校原價買,不能用影印版本或跟其他網路書商買。大叔被學校坑了好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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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穿【制服】進出校門 每次都要帶兩套來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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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要全白 不懂這個規定有什麼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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襪子不能低於腳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