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真的超尷尬
例舉大家最討厭的校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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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要罰警告 害我高三一直在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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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子要長過膝蓋 你真的知道這校規殺死了多少男同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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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要愛校服務吧 真的有夠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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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黑色短襪
制服要紮進去褲子裡
指甲不能太長 -
高中時期有校服不能混搭,制服就要配制服外套,但是運動服外套比較舒服,不過後來就解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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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穿短襪@@ 到底哪裡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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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都沒在管校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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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學校的學生還真的沒在管校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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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要扎進去 不能穿短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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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穿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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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白襪子然後還要穿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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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搭電梯。那為什麼老師可以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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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無理的校規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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褲子不能改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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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比較瘦的 然後還不能改褲子 褲子寬到可以塞兩條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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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不能穿不符合季節的衣服 頭髮蓋過耳朵都要剪 不能訂外送到底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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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社會後就會發現 其實校規一點也都不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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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時候連髮禁都沒有,所以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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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學遲到 中午罰站
下午上課愛睏得要死 -
要求男生不能留長發,我覺得這個有點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