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麼以為是相愛容易相處難,看來現在也反過來了。
[愛情調查]薪水全部給“女朋友”
-
別吧
這樣應該是幫別人養老婆 -
如果老婆就算了 還沒結婚一切都有變數
就算結婚了 也不一定要全部給 -
自己也要留一點,會不會跟你走到最後都不知道
-
看原因吧。
如果只是為了顯得很愛他,那就太幼稚了 -
如果結婚有小孩沒話說 男女朋友為什麼要給?
-
女朋友老幾???
拿去放在銀行什麼都不做看著錢被通膨吃掉也好過給女友 -
要是分手的話 會不會容易有金錢上的糾紛
-
要這樣不如不要交往 他是多正
-
女朋友欸?老婆都不一定會全部給了…
-
老婆就算了女朋友不太可能
-
你傻了喔!女朋友而已,那麼赤膽忠心幹嘛?
-
我也是都給女友 但是我們已經在一起七年準備結婚了 在籌備中 如果剛在一起應該不會這樣吧
-
基本上你要有女朋友
再來老婆都不一定會給了
何況是沒有法律上關係的女朋友 -
女朋友那你很厲害 我覺得有一個人管錢是很好 比較理智
-
老婆都不一定給全部了,何況是女友
-
自己的薪水自己管,但是出去的消費我會多出一點
-
錢給女朋友 幫別人養老婆 還是對自己好一點
-
不是以結婚為前提的話沒必要,只是幫表兄養老婆。
-
不稀奇,在現在叫妻奴,在古代叫奴隸,男人還是要自己的一點資本比較好。
-
千萬不要啊,未來分手真的吵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