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分手了,你管她幹嘛;
都分手了,她管你幹嘛。
[愛情調查]薪水全部給“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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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結婚了再來討論給不給 女朋友未必走的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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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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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用全部給,反正出門也是男生付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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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給女朋友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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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其實不好,以我過來人經驗來說,當兩個都有工作時,得到薪水一定都是自己保存,然後出去能用AA制,到了重要節日也能用自己錢來慶去對方,而且有時候花錢不要斤斤計較,兩人互相付錢都是為了愛對方,而不是很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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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種話只是想展現女生的控制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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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行為真的很危險…法律上沒任何保障…一無所有的機會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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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这么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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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要吧,太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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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不要全給 因為你不知道是否會突然需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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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做一個簡單的人。這是你的錢,不要追求淘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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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自己的錢要買東西還要先跟人要這我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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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不可能 老婆還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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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 還不如交給自己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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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女朋友不如給爸媽,哪天跑了討都討不回來,讓爸媽過好日子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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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沒有藏私房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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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多了 男生就是要掌握掌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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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會 不管男女都還是要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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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改成全部給老婆我比較能接受,女朋友畢竟還是隔了一條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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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的話是絕對不會
老婆的話是可以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