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都可以犧牲
[愛情調查]薪水全部給“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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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結婚不會全給
沒有在婚姻的法律效率前
給多少都要當作花掉
跟借錢給別人一樣 -
你要把她的錢拿過來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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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吧沒有法律關係這樣會出事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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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可能
跑了怎麼辦 -
如果是老婆還比較有可能,雖然我還是傾向各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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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嘿又薛了一個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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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款機嗎 好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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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錢自己賺,只是女友而已憑甚麼要給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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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有錢會亂來?
這是上個世代的想法吧 -
呵呵倒不如把錢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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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乖乖上繳給我媽 至少她不會亂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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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女朋友真的很智障
又不是自己老婆 -
給女友幹嘛
搞不好還會分手 還不如給媽媽拿去花 -
你一定会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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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給也太扯了給也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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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分手了呢 我就是這樣 給了前女友 礙於面子一毛都沒有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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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沒結婚,給她有去尋問錢的用途嗎? 若是存買房基金就算了,若分手拿不回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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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 還是要留些錢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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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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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給老婆 女朋友還是可能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