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日本說的蛙化現象,沒感覺了就說適合當朋友之類的。萬用台詞。
[愛情調查]薪水全部給“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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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女朋友 分手剛好全部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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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而已又不是家人 等結婚再給對方管錢比較妥當吧 不然分手可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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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都會偷藏私房了
還只是情侶的話不用全部都給女朋友吧
出門吃飯看電影請客就不錯啦~ -
不會ㄟ
有自己的規劃沒辦法全部都給另一半
會不夠用 -
你是佛主轉世吧 還不是老婆敢這樣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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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只是看雙方能否接受,在我看來,可以給對方買禮物,幫她付錢,甚至乎給予一些金錢的支援,但是既然是自己賺的錢當然是自己管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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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比對方還會理財的話 就不太想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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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薪家庭就不會吧 給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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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女朋友的話可以幫忙規劃啦,變成老婆了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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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就給不太好吧 萬一分手真得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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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生能幫你理財的話可以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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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過這麼奴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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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消費習慣吧 全部給女朋友不大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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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和一個拿走你所有薪水的女孩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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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覺得…各管各的吧~~
如果要給
也是給媽媽但如果結婚了~~
個人覺得倒是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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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對方捲款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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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各管各的,婚後協商多少做家用,全給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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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起存一個共同帳戶 但要全給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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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想要把錢都給女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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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留給結婚之後比較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