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她喜歡的東西就差不多了(2~3千吧
[愛情調查]薪水全部給“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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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每個月打工賺錢都是用來「買女朋友」
不符合成本效益
錢留在自己身邊最安全 -
錢留自己保存吧,錢全給女朋友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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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好的時候什麼要求都嘛OK 等到不合就會開始抱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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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仁見智吧如果很愛她也許會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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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不會 老婆可以,不過會開新的戶頭雙方可以看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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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一點再自己身上備著用 沒有結婚不知道變數都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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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幫別人養老婆吧…
就算結婚了這樣也很奇怪 -
最後人一走你什麼都不剩 而且對方久了也不會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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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怕女朋友會做壞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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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欸,我的想法是我會在對方身上花錢但我不會直接給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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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給女友感覺有點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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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女友的話不會 老婆可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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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女朋友衝三小,有主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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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別人養老婆幹嘛 結婚再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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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女朋友拿你錢要幹嘛 幫你存起來以後念大學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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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了婚才有可能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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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給一個隨時有可能會從有一點關係變成完全沒關係,一點羈絆都沒有的人?結婚之後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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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父母还说可以,女朋友就不行吧,风险有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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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是女朋友賺錢給我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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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行欸,這樣會被女友吃夠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