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隨緣吧緣分到了結結婚了
[愛情調查]薪水全部給“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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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不行畢竟還是要留一點在身上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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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結婚的話真的有點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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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傻了,又不是結婚了,這個女朋友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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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結婚之前就這樣也太早了吧 我跟我老婆也是婚後才有用共同資金之類的 但大筆的還是各管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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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婆還是有各自帳戶耶,雖然我也提過要不要給她管,但她說這樣就沒新鮮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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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不是老婆,我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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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我不敢
除非訂終身了
很多人分手後,男生就這樣變恐怖情人 -
傻了??哪天分手就哭死、人財兩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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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女友真的不如給父母。畢竟還沒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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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如果分手的話會後悔死沒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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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不能給女友但是爸媽應該要牌第一吧畢竟女友也不少沒辦法自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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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給比較安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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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給交往很久的女朋友 但會給再一起一輩子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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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就算再一起有些事還是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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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母湯 到時候分手會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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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真的太扯了,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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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養老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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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給了就沒錢吃飯了。有錢了就可以把錢變成喜歡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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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 結婚前還要婚前協議 不然離婚更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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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都右手領錢 右手在把錢拿給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