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分手後會很尬,通常應該是不建議
第一份工作應該要做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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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第二份工作來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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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至一年差不多吧 除非真的很爛你就要思考一下當初怎麼會選擇進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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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的工作多一天都像多一輩子,早轉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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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點3~5年經驗 跳槽比較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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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個一年 看學不學的到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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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累積經驗,除非完全受不了就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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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工作性質 以及報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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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 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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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你學不到東西就可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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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覺得有能力到更好的地方就離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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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學不到東西又沒興趣,還是越早跑越好。如果是有興趣的工作,東西學會了累積完經驗了,也差不多可以走了,不用糾結時間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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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的開心 不一定要離職
離職的原因百百種 -
看个人吧,舒服的话多久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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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工作做了兩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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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5年 後續就想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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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工作撐了半年
主要是太累了身體壞光光 -
含工讀的話 第一份打工是做了至少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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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值得學習的地方學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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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說 對於未來有沒有前景
在工作中能學到什麼 -
做到老闆想把你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