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賺到一定的麵包吧
除非喜歡的人主動說他的麵包很多
第一份工作應該要做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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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左右吧。1年其實能學到不少東西了
至少學點東西再走 -
覺得沒東西可以學了,或工作環境不適合就可準備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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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份工作在國二,時薪90我幹半年就走還潑老闆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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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做了兩個月學徒然後換比較靠近家的地方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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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份工作都做不久 平均差不多半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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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當跳板的話
不用半年吧
重點是要找到自己想要的工作再辭職 -
你覺得合適就一直做 做的不爽叫你做1年應該也撐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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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錢夠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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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沒有喜歡,不行就早點走 履歷不要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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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就待著 第一份工作重點是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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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定 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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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換就換阿… 沒人會在意你上一份工作做多久 只在意你能不能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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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做很久 真的很不喜歡 後來想想還是健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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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待個一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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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沒差吧體驗過就好想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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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左右 覺得很好可以到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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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賞識就做一輩子,或找點門路自己出來創業,老闆不賞識就三個月,花有重開日,人無再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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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狀況, 苗頭不對當然是趕快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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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司情況 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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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技術學一學之後就離職,這樣才會讓老闆覺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