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賺到一定的麵包吧
除非喜歡的人主動說他的麵包很多
第一份工作應該要做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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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一年履歷會比較好看 我個人是這樣啦 就算真的做到超想離職還是堅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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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吧,一年也可以大概弄清這個行業甚至這個公司大概架構,認清自己實際的位置跟能力,沒有足夠實力想跳槽也是從一個坑到第二個坑而已。不過如果發現根本學不到任何東西只被當打雜使用的話,還是快跑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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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份工作有沒有適合你 再慢慢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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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一年,累積工作經驗
若很喜歡這份工作,就想辦法待久一點 -
建議2~3年, 履歷比較好看一些, 下一份工作面試也比較不會被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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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櫃公司的話,
如果公司氣氛你能接受,
那待個2到3年再往高處跳,
是比較容易的。 -
工作做多久應該是看同事還有薪資 升遷機會等等的
如果都符合期望 待個十年也不是問題 -
看環境啊,如果公司待遇跟同事相處情形都不錯的話當然可以多待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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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薪水太少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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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人生自己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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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該學的學一學
學完了找新的工作機會
當跳板趕快跑
除非工作性質你喜歡啦 -
要馬3個月內試用期內離開,
再來就一年 -
退伍後第一份正式工作只做兩個月房仲就陣亡,後面待業半年多,接下來就是兩年、三年、九年、新工作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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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個月就沒fu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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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妳自己覺得適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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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合適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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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待在一間公司應該要做到主管級以上之類的再考慮是否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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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甚麼應不應該,看離職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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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自己是不適應 不適應就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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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要撐2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