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開心一起玩的話是可以的
交往還是不建議
前公司積欠獎金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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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dog 可以,勞工局都會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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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證據就開吉 沒有的話自己耗子尾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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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hih 我都有保留證據,所以都不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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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多一定開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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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袋米扛幾樓 只要不給錢,就算一塊錢也要搞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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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錢的話 一律告到勞保局 走法律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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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去檢舉阿
老闆跟你非親非故
欠錢要還天經地義 -
不要慣老闆了
就是常常這樣忍氣吞聲
他們才會越來越欺壓員工 -
想把事情處理好:找勞工局
想把事情鬧大: 找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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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發臉書社團公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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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他啊 不然就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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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到錢一律走法律途徑 任何相關紀錄都要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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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夠多廉署申訴勞工局會有用
小蝦米就真的不一定了 -
離職是你的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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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投訴提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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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辦法拿完錢後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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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直送,無良商人一個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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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法律涂進 不過一些錢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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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提告,這個就是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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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你離職了
積欠獎金完可能就是積欠薪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