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家這麼踴躍的發言,那我也來表達一下我的看法好了:
我並沒有說柯文哲沒有貪汙,基本上你碰到政治這塊,會貪污是必然的,不管貪多還是貪少,都是貪污,
但是起訴書上面寫的東西,都只有寫某時地,那我就要問拉:某時地你卻不能明白說出到底在哪裡,而只用"某時地"
這種說法一直進攻想羈押別人,某時地到底在哪?你倒是可以說出來,即便到時候去到那邊找不到東西,大家至少都會有底,
但你公開說明的就只有講某時地,那這樣子你們要想一下:假設今天發生某時地狀況的是綠色的官員,那你們還會相信某時地之說嗎??
再來,今天有人說過起訴書上450木可是絕對有問題,但是新聞大量說明的都是1500小沈,我就不懂啊…你今天如果是用450金流明確羈押柯文哲,
那我相信對方沒有可以反駁的機會,但你卻請柯文哲一直交保羈押的原因是因為1500小沈,然後瘋狂拿EXCEL當證據,這種作法你要人民怎麼相信司法是公正的??
我並沒有說他沒貪汙,但是請拿出真正相關的證據出來,1500進哪間銀行?什麼時候存進去的?能明確確定在哪裡交易?銀行事去哪一間存款的?如果存進比特幣,那跟相關的官方請他們支援開啟這種錢包…等做法,這些都可以做,但檢調給我們看到的就是EXCEL,沒錯,你沒看錯,就是只有張EXCEL表,
講句老實話,即便是政治追殺,你用黑箱作業也做得漂亮一點,用EXCEL??三次抗告三次都是EXCEL,而且這個EXCEL漏洞有多少你知道嗎?
第一:按照真正的金流來源來做的話,EXCEL的"數字"欄位上面至少要有單位;再來,我如果都知道我貪汙了,我何必做USB的檔案讓你來抓我??
既然都貪汙了,我還自己做證據等你來抓我?這不是很蠢嗎?然後為什麼拿鄭文燦來比?因為他是什麼證據都超級透明的情況下,被抓到就是有金流、
有實際上的那筆錢,但是卻?人民覺得誇張地一直都不是阿北有沒有貪汙,而是你這種證據在大家眼前你要我們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