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後回顧就是一場鬧劇~
04/27【社會新聞】修車工求歡妻子不成硬上 辯「她沒有明確說不要」竟判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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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顧妻子正在睡覺,脫掉衣服霸王硬上弓,付出慘痛代價。示意圖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台中市一名修車工向熟睡中的妻子求歡不成,竟霸王硬上弓,全身赤裸強壓在妻子身上、咬傷她的乳頭,並試圖將手指插入其下體、強迫為他口交,妻子雙腿夾緊、緊閉嘴巴極力反抗,慘遭丈夫打耳光,造成全身多處挫傷。妻子不甘受辱提告,並在法院調解下與丈夫離婚。修車工辯稱妻子「沒有很明確說不要」;法官認為他已嚴重侵害妻子的性自主權,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判刑1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告是台中市某政府機構外包車輛廠的員工,與妻子結婚多年並育有子女,2020年5月18日,2人一同送小孩上學後返回住處,妻子即進入房間睡覺,被告隨後進入房間,對著正在睡覺的妻子伸手撫摸、抓捏其胸部,並脫下其衣服欲進行性行為。
妻子痛醒後明確表達拒絕,但被告脫光衣服強壓在妻子身上,咬傷她的左側乳頭,並以手指欲插入其下體,妻子雙腿夾緊抵抗,不料,被告竟跨坐其身上,以生殖器甩打妻的臉部意欲強迫她為其口交,妻子緊閉嘴巴、不斷掙扎扭動身體反抗,並抓捏被告大腿內側及生殖器。被告頓時疼痛不已,狠打妻子一耳光後才離開。
被害人因抵抗丈夫暴行,受到右側顏面挫傷、左側乳頭挫傷、雙側膝蓋挫傷及雙側大腿挫傷等傷害,事後向警方提告,並在法院調解下與丈夫離婚,結束這段不堪的婚姻。
被告一審時坦承犯行,被判刑1年8月,二審時辯稱當時沒有壓住被害人,不知道被害人如何受傷,還說她當時沒有說不要,途中她有講「要做就快點」,並沒有很明確說不要和他發生性行為。
二審合議庭以被害人指證歷歷、被告在偵查及前審期間已多次自白,上訴後推翻原供詞已不足採信,而被害人即前妻亦在法庭明確表達不願和解。合議庭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1年8月刑期。(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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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結婚了就能對另一半予取予求的
而且這樣強上真的很誇張 -
為了洩慾咬傷老婆乳頭,打女人,真不是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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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意性交就是強姦 沒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