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確定 我怕他氣到直接派兵幫中國打台灣
這TM叫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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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這不是怕,
這是正當防衛不會阿,記者一個打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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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館長 0.0 這算嗎… 只有他能1打10,但對面是上千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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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棒 奪棒 是有多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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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就當是這樣就好不要忘記我以前也抓過大魚的,機器人不要以為想偷雞都沒人抓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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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No.1 非常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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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館長 … 是說…好久沒有看到大魚了 , 最近機器人全部大升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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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 奪啊 奪棒啊
台灣真的很棒 有奪棒? 超棒 -
我們的法官就是超前部署
什麼事情發生都有獨特見解
殺人永遠不會判死刑 -
台灣的很多判決都是哪個傷重就判贏,根本就是看法官心證在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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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好笑了XD
奪棒啊!!好棒! -
笑死 這個根本在亂判吧 怎麼可能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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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我以為你說的是麥卡貝的大魚沒辦法,科技在進步嘛不過不回復訊息這點倒是沒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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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館長
ㄎㄧㄤ表妹 , 不是啦www不是沒更新 , 這部分不重要 , 完全沒寫進程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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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可以不要不可以瑟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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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刑法的論證,要件是否該當? 情狀是否符合? 手段與必要性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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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永遠不會考量到底可不可行,只會完美化或者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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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是可行與否的問題,而是事實與構成要件論證間所致之僵化
畢竟刑罰事涉及人,需要嚴謹之論證。 -
看影片超級好笑,難道都只能被打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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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能挨打,法官也許肯認有現在不法之侵害,然而仍須視其手段是否恰當
以之前軍人保護孕妻案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