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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這不是怕,這是正當防衛 不會阿,記者一個打10個
@kings 在 這TM叫防衛過當?? 中說:
大概是希望我們可以遠程輸出吧。
這樣說是 山羌嗎XDDD?
@假館長 0.0 這算嗎… 只有他能1打10,但對面是上千人啊…
奪棒 奪棒 是有多棒
@404 就當是這樣就好 不要忘記我以前也抓過大魚的,機器人不要以為想偷雞都沒人抓得到
台灣No.1 非常棒
@假館長 … 是說…好久沒有看到大魚了 , 最近機器人全部大升級了…
哈哈哈哈 奪啊 奪棒啊 台灣真的很棒 有奪棒? 超棒
我們的法官就是超前部署 什麼事情發生都有獨特見解 殺人永遠不會判死刑
台灣的很多判決都是哪個傷重就判贏,根本就是看法官心證在亂判
真的太好笑了XD 奪棒啊!!好棒!
笑死 這個根本在亂判吧 怎麼可能過當
@404 我以為你說的是麥卡貝的大魚 沒辦法,科技在進步嘛 不過不回復訊息這點倒是沒有更新
@假館長 ㄎㄧㄤ表妹 , 不是啦www 不是沒更新 , 這部分不重要 , 完全沒寫進程式中
請可以不要不可以瑟瑟嗎
這就是刑法的論證,要件是否該當? 情狀是否符合? 手段與必要性之審查?
法官永遠不會考量到底可不可行,只會完美化或者理想化
我想不是可行與否的問題,而是事實與構成要件論證間所致之僵化 畢竟刑罰事涉及人,需要嚴謹之論證。
看影片超級好笑,難道都只能被打ㄇ
不是只能挨打,法官也許肯認有現在不法之侵害,然而仍須視其手段是否恰當 以之前軍人保護孕妻案為例
@york-wang 在野黨沒有說要培養40萬民兵啊~
@Forker 還是你比較喜歡這些選項?
(A)四叉貓 (B)妮妃雅 (C)阿苗 (D)焦糖哥哥
@歐黑 那你比較希望,賴安排黨內哪一位?房東如何?
@lop-lop 哈哈,我以為你會回,除了C其她都可以
不會 太香很容易睡不著
看看沙灘上的有沒有小生物,再看看海的美景
感覺甚麼也沒做就過了四年
之前看到野貓摸一下就被抓…
小時候的想要,長到之後覺得不需要
一定是飛的蟑螂,蜘蛛其實沒遇過大隻的。
合則來,不合則散,莫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