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來心情不錯的,看到這個我心情不好了
這TM叫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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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不意外,但後面真的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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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總是讓人滿頭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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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真的很北爛 這影片嘲諷滿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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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笑話 台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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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真的是要奪棒有奪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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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個被棍棒攻擊用噴霧防衛被法官判互毆,真的不懂邏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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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C 邏輯就在誰給的錢多(並沒有)
實務上可能是噴霧防衛的在某一個論點站不住腳 -
有些法官的思維真的有點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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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呀 看誰順眼判誰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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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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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是以明確法條來判,而不像外國法國是以經驗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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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Peter 在 這TM叫防衛過當?? 中說:
經驗判例
但其實依照155條的說法,還是會以經驗作參考(如其證據可證明)
第 155 條
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
法律真的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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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很衰欸
明明只是保護自己而已qq -
在台灣只要有免死金牌就沒事啊
精神病 嗑藥 喝茫
這些就算打死人也沒什麼重罪
酒駕就算撞死人也才關3-10年
實際上 可能不到一兩年就放出來了
真的鬼島 -
台灣不要意外 真的覺得執法人員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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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況還會害我們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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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久回顧一次還是覺得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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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太扯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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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蠻好笑的…
有的判決真的跟平常人思維不同
感覺像活在象牙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