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rk-wang 在野黨沒有說要培養40萬民兵啊~
@Forker 還是你比較喜歡這些選項?
(A)四叉貓
(B)妮妃雅
(C)阿苗
(D)焦糖哥哥
@歐黑 那你比較希望,賴安排黨內哪一位?房東如何?
@lop-lop 哈哈,我以為你會回,除了C其她都可以
@404 我努力看看,不行就退休,說的我都胃痛了
@假館長 也行吧 , 看你自己 , 大不了就是像阿櫻 , 時不時快閃 , 也可以在休息室聊天打嘴砲
真的超好笑~
但台灣司法真的堪憂阿
笑死這不是館長之前有演示的奪棒嗎
這是我今天看到的第一個笑話哈哈哈
還沒奪到鋁棒 手先被打凹哈哈
@404 我看醫生看完有沒有好一點,不然就要開始找接班人了 ,紅藥丸嗎?
@假館長 0.0那麼悲觀的嗎…別…雖然我沒看但是…
後來科普知識才知道,自我防衛只能成立在對方還沒打到你的時候,或是打到你瞬間反擊
後面發生的都容易不成立在自我防衛
@404 不好意思阿,體諒一下病友 我是都在睡覺0.0
@假館長 很體諒阿 , 但總是看到病友自己挖坑自己跳… 我也是🤣🤣
@404 至少看得出我是被陷害的(似乎達成共識
@假館長 很多時候都是自己挖的啊?! (勉強達成共識
@404 阿對手就一直用你這張牌我能怎樣
@假館長 那你可以選擇…算了 , 應該也沒辦法…
@404 我可能得把自己關起來或是遠離罪魁禍首
@假館長 應該也是躲不掉
鬼島法律你敢信 法官都不知道在幹嘛
我是覺得在對方還有攻擊能力的情況下不致死都不該叫防衛過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