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都可以犧牲
[愛情調查]如過在路上遇到前任,怎麼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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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過他 躲不過就大大方方的打招呼 然後一個人回家偷偷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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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裝不認識就好 反正都是過去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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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識 因為不會跟前任當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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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裝沒有看到噢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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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作陌生人吧,不理他就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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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不認識阿不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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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跟鄰居的小孩在一起…
莫非當年閣下嘗幼苗? -
這種D卡的情節~怎麼會發生在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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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牽起旁邊人的手,不能讓前任覺得自己過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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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他今天過的好嗎?
如果過的好可以還點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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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見她單身還行,要是有男友了多少有點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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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真的放下了 其實遇見就當朋友沒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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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很簡單
大家都懂 只是看不清
善待 對別人來說就是最痛的暴擊 -
我都跟他們正常打招呼,然後就走了,因為為覺得畢竟對方跟你還是有一段美好的回憶,不剛他打招呼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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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作沒看見,以免現任問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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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走人 裝作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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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過去了 不太會理會 夜沒有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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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當時怎麼分手 如果鬧翻就裝不認識 和平分手的話 還可以當朋友 打個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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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她先跟我打招呼 不然就別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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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裝不認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