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eem to support JavaScript. As a result, your viewing experience will be diminished, and you have been placed in read-only mode.
Please download a browser that supports JavaScript, or enable it if it's disabled (i.e. NoScript).
瘋子越來越多~以備不時之需吧~
買球棒加一顆球 好像比較實在
現在吸毒吃藥的89一堆~什麼時後在路上發作沒人知道!保護自自己帶上比較好~也不違法
@ming-yu-xie 的確!~甩棍算是管制品~抓到很麻煩的~如果要攜帶!必需去申請
我覺得需要,現在的瘋子越來越多,遇到糾紛就拿刀拿棍的
球棒比較好 還比較有傷害
現在路上瘋子太多了,買了保身比較好
幾百塊而已,可以買一個心安
我覺得可以餒! 買了防身用心安
不只是騎車,出門都可以帶著身邊以備不時之需
帶著有什麼突發狀況比較可以應對吧 不然真的會手足無措
不知道別人啥時會犯病!帶著以備不時之需
要!現在瘋子那麼多 不保護自己怎行
G
@黑白熊 感謝提供法條,我也多學到了一點。 不過原po講的這案確實是還沒定罪,所以還沒有這條的出場空間就是了。
尚無回覆
陳
太晚了,大家可能已經看別人玩已經看膩了
J
各行各業都蔡依林,也是奇了
商人只要一有藉口漲上去就沒可能下來了 除非通縮
C
一個比一個狠
哇時間過得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