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Wei-Lee 你上面的「故意」已經偏向地圖炮了,自己不講清楚不要叫人家猜。
「明明可以避免,而不避免」避免什麼?
「基於以上事實,到底怎麼不算故意的?」
地圖炮三方事實,既然你什麼都沒指定,我就認為是全認定。
「事實1」我也認為是故意的,我的第一點也表明了。
「事實2」你認為故意擦撞且沒有煞車痕,且故意持續高速行駛在狹窄的學區,這兩件事的其他可能我打在原論述的123點裡了,請詳閱。
「事實3 在上述情況,必須有意識,不然不會倒車,也不會閃車」
第一點回覆請詳閱並給出答案,然後倒車我也說了我看也是故意。
「在學區高速行駛,然後不煞車,結果沒有任何故意嗎?」
故意什麼?高速行駛?蓄意殺人?
「可以喇叭提醒,結果現場沒人反應過來,然後沒有任何故意?」
故意什麼?故意不按喇叭?蓄意衝撞?
「是歐,一緊張起來…」不是緊張是反應時間的問題,有人依照監視器畫面計算了,他時速可能90 100,那100公尺的巷子就是3.6秒左右通過,78歲老人ㄧ邊操縱方向盤一邊高速行駛以3.6秒穿越巷弄再順便想哪邊人少去哪,你牛逼我做不到,一代鍵盤一代神。
其餘懶得回了,之後你繼續在版面留言我也不會回。你想吵你可以來私信慢慢吵,我懶得浪費版面在無意義的吵架上。
順帶一提,你分兩段留言是違反板規的,勸你合在一起。
最後你還是沒回復我最一開始的三點,你所謂的故意多多少少有在裡面提出疑慮了,請證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