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不待轉的法規人生小事啦多等一下罷了,個人認為有些東西更值得先關心
例如死刑議題、台灣詐騙王國 貪污王國、三百億台幣蓋核四 結果沒蓋完閒置中 一度電沒發,未來台灣面臨沒電可用。
大家對酒駕的人抱有甚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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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害己 應該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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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他們去不要出來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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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真的害人又害己 不只害對方的家庭破碎 也會讓自己的家庭背負一個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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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一定不行 最好罰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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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罰責真的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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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酒駕真的要引進鞭刑
來個閃電五連鞭,他之後看到酒都會怕 -
唯一支持酒駕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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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樓上唯一支持鞭刑
不是啊喝酒就不要開車了嘛,何必自找麻煩 -
自己不要命還要害別人 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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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都去死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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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都該自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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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零容忍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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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車吧 酒駕真的很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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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就害人害己不用多說,酒駕前真的為自己為家人為別人多想一點,你不想活還有很多人想好好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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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刑 施予酷刑 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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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沒救了,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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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死刑,為什麼喝酒要開車真的不懂欸
人命那麼不值錢? -
真的不要喝酒還開車耶 根本是個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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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地獄吧,一次害了2個家庭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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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台灣法規邏輯很詭異,知道酒駕不對且有肇事得可能,並且這個"可能"甚至會致人於死
換句話說 不就是在你知道你這個行為違法且會造成他人得死亡但你仍舊去作
聽起來有沒有很熟悉? 這不就是蓄意殺人?
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得解釋以及判例
連續酒駕 = 連續預謀殺人
結論 ------ 我覺得罰責太輕了 ,應該比照蓄意謀殺、蓄意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