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mama
道路規劃我也不專業,不過我猜是左右轉的差別
左轉要跨過對向車道,一定要對向紅燈,有比較長的等待時間
右轉則是只要沒有行人就可以直接過去,理論上等待時間沒那麼長,可能等個幾秒就可以前進
不過這個論點就變成應該畫右轉直行兩用,不是畫右轉專用
所以這個設計變成直行車大家都要擠中間兩道,過了路口之後散開變成三道
有天母人要出來分享嗎
害人也害己啊
都知道自己喝酒了還開車真的很不應該
酒駕鞭刑 讓人有深刻的體悟
罰錢這種根本不痛不癢的 沒有意義
而撞死人唯一死刑 沒有例外 沒有異議
正常遵守都會被這種無辜波及
不應該讓遵守的承擔這樣的恐懼
酒駕的人就該死 根本就是不定時炸彈 沒錢的就不繳罰單 有錢的也沒在怕你罰
放縱自己在路上當移動凶器的傢伙我們真的對他們太好了
我認為啦酒駕累犯就是死刑或終身監禁啦!如果是初犯撞死人我覺得應該也要有重罰或是相關配套,不然酒駕我認為對於常犯這錯誤的,還是無感
可惜罰都罰太輕了,酒駕的人根本不痛不癢
基本上敢喝酒上路不是不怕死就是有錢人,只能說防君子無法防小人
零容忍,罪責要高一點,不然都沒再怕的
能有什想法,就是不負責任啊
支持酒駕 車子報廢銷毀 吊銷駕照有屁用 還不是照開
事實上酒駕管不動 但支持一旦撞人一律死刑
酒駕最好自撞就好不要去撞無辜的人
知道自己會去的局會喝還駕車去 差不多就是故意要酒駕了吧
抓一抓就好
認為酒駕後續懲罰太輕了
特別是也很多酒駕過出來當官的
就是台灣的罰則太輕 所以太多人都不以為然
開酒不喝車,喝車不開酒
比起禁酒駕,我反而覺得飲用酒價格可以拉高,有錢人酒駕賠得起、玩得起、會怕社會名聲降低還算有付出代價,最倒楣的是被乞丐酒鬼撞,沒錢賠償但繼續買酒喝
不要讓人去接觸酒,應該就比較不會有酒駕
會酒駕的人都不尊重自己了 別人的家庭應該也是不關他的事
酒駕罰太輕了
沒讓他終身難忘真的不行
撞一次破產他就不會再犯了(應該…
總之該修法了
我支持酒駕肇事唯一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