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的話第三一定要有
騎車的時候被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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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被逼車檢舉過了 加起來4張單 新臺幣2.1萬 + 6點 直接扣6個月+安全講習 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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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包鐵閃遠點檢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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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跟對方一般見識 開自己的就好 不要被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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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騎車真的很容易脾氣暴躁
所以我現在都盡可能搭大眾運輸 -
今天才被逼,發財車的素質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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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紛爭就讓吧,不想惹事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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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紀錄器回家檢舉是王道,當下那口氣真的難吞,試著想開點吧,沒必要浪費腦細胞在這種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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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都有行車記錄器 其實有些人看到你有裝都不太敢做什麼舉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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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會很不爽不過不會想鬧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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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辦法檢舉直接檢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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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啊 難道要擦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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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空間的時候趕快逃離,回家後趕快檢舉,兩輪真的不要跟四輪硬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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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門hold住 找機會加速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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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遇過耶,是運氣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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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打架就不要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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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各位行車記錄器真的要裝好欸,有糾紛真的第一時間要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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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裝行車紀錄器,如果太刻意就檢舉他!
有時間就尾隨找他違規的地方檢舉 -
按喇叭案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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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一台行車紀錄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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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肯定是放慢 不要出事為最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