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的話第三一定要有
騎車的時候被逼車
-
跟越近我越慢 遇到警察直接檢舉
-
直接来个紧急刹车,坑他赔偿
-
繼續慢慢騎啊 我騎我的速度管她屁事
有本事跨雙黃線超車啊 我再請他吃罰單 -
騎車只能慢慢往路邊靠 讓他先過去
-
素質很差的就倒楣阿 不然要打棒球嗎XD
-
就忍讓一下了,畢竟如果對方是一個瘋子的話,為了一口氣而讓自己受傷,有點不值得
-
先退讓吧 然後事後檢舉 避免造成危險
-
停下來,不然還能怎麼辦
-
騎機車在路上真的要小心一點,我也是常常被逼車…
如果真的出意外的話,還是要有行車紀錄器比較保險 -
往路邊慢慢靠停 不要起衝突為優先
-
沒違規的話就開自己的啊 撞到他要賠欸
-
錄影下來拿去警察局檢舉,有時候氣不過真的會很想撞下去,但不行啊
-
覺得還是需要裝一下行車紀錄器
之後檢舉很有用 -
通常會無視, 台灣交通真的沒救了, 觀念很差
-
遇到這種的真的很賭爛
-
逼車要檢舉超 級 難,有興趣可以去查看看,要有第三人稱的視角才會受理,而行車紀錄為第一人稱(很蝦對吧?連承辦員警都覺得蝦)
只能自己做好防衛駕駛,最好不要起衝突,就怕等等對方下一隊棒球隊 -
一堆四輪大爺 我自己也有開車 那些人開車我們騎車就好像很屌一樣
-
逼回去== 他家可能辦喪事要趕時間
-
被逼車超難檢舉 有夠哭
-
我肯定是放手讓他過,然後檢舉他:DD